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相关高校科研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度研究破解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结合山西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我省2026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范围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山西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范围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山西实践研究
2.标准支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3.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研究
4.深化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研究
5.民政工作对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研究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论述的山西实践研究
7.培育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的路径及长效机制研究
8.山西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9.山西省农村互助性养老模式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10.山西农村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可行性方案研究
11.山西省发展老年人旅居养老服务的对策研究
12.山西省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研究
13.破解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缺难题对策研究
14.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对策研究
15.失能老年人照护体系的完善路径研究
16.进一步完善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照护关爱服务体系实证研究
1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山西落实路
径研究
18.基层民政精神卫生工作的专科医院专业赋能研究
19.山西省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背景下“婚育一件事”联办机制
优化与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20.婚姻中介市场服务与监管研究
21.山西省婚丧习俗改革研究
22.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路径研究
23.新时代殡葬执法能力建设研究
24.山西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研究
25.山西省社会组织承接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救助公共服务的能
力建设与路径研究
26.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制度机制研究
27.社会组织服务资源型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28.行业协会商会法治体系建设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研究
29.山西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30.新形势下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政策研究
31.新时代社会救助高效监督的实现路径研究
32.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识别与认定机制研究
33.山西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查询精准化建设研究
34.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的优化研究
35.加强和改进收养工作研究
36.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运行机制研究
37.山西乡村振兴背景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精细化与服务供给多
元化研究
38.残疾儿童权益保障比较研究
39.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重要论述的山西实践研究
40.山西省慈善救助与政府社会救助、医疗救助衔接机制研究
41.慈善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42.慈善财产监管机制研究
43.山西省慈善基金组织运行和管理机制研究
44.即开型福利彩票多元化发展路径研究
45.山西省“乡村著名行动”深化实施与地名文化保护传承融合研究
46.红色地名文化保护利用研究
47.县域行政区划优化设置研究
48.标准地名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研究
49.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背景下山西省民政公共服务资源优化
配置研究
50.山西省数字民政建设赋能民政领域精准服务研究
51.加强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研究
52.民政法治体系建设研究
上述52个选题面向各级民政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及个人,倡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踊跃上报研究成果,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级民政部门及高校、科研机构申报的重点调研课题立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
省厅将组建由专家学者、民政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的第三方评审团队,以“严把质量关、全程严管控”为核心,在立项评审中把好入口关,在中期执行时卡住过程关,在结题验收时守好出口关,建立全流程评审与淘汰机制,确保形成数据准确、论证充分、建议可行的课题调研报告。从源头杜绝低质量课题立项;中期阶段性成果未达到预期且整改无望等课题,立即终止研究资格;课题报告格式不规范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课题,一律不予通过结题验收。对符合质量要求,达到研究目标的课题,发放结题证明并兑现相应资助。
二、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充分尊重基层创新,广泛动员各方参与,认真组织实施课题申报和研究,推动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1.选题控制在上述52个课题范围内,论文标题可自行确定,其他选题原则上不予采用。
2.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创新性和实践性,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3.研究报告撰写规范要求:
①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字,居中;
②内容摘要。“摘要”用黑体,小四号字,摘要内容用仿宋体,小四号字,300字以内;
③正文用仿宋,三号字,文内标题和重要内容可加粗;
④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宋体,五号字;
⑤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字,附于文后;
⑥作者信息。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字体为楷体,三号字。
4.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是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二)成果形式
各单位上报的理论调研文章,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确定立项的重点调研课题,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
三、论文收集、评审与公布、出版
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和省厅的工作实际,请各单位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课题研究成果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山西省民政厅。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市、××县(市、区)或×××单位上报2026年课题研究”字样。
各单位完成民政部和省厅确定的调研课题后,由省厅统一负责收集,审核并推荐优秀论文上报民政部。部分优秀论文将通过山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山西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山西民政》刊物推广,并推荐到《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杂志上发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民政厅
联 系 人:徐皓蓬、康庆利
通讯地址:太原市漪汾街9号
邮政编码:030027
联系电话:0351—6387415
电子邮箱:shanximinzheng@126.com(接收电子文本)
山西省民政厅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