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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 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蜀道保护利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蜀道研究院重点建设项目(2026—2030)》和《2026年巴蜀文化传承创新研究项目库》相关要求,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四川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经广泛征集讨论,现发布《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并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宗旨导向

本次项目申报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紧密围绕将蜀道研究院建设成为“全球蜀道研究的权威策源地、世界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的高地、国际古道文明交流互鉴重要平台”的战略目标展开。基础研究要力求原创性、开拓性,致力于建构“蜀道学”学术体系;应用研究要立足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聚焦蜀道世界遗产申报、保护利用、文旅融合及乡村振兴等重大现实问题,提供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本年度设立课题指南,《选题指南》旨在大致确定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研究的范围和方向,供申请人作为选题参考。申请人可以直接选择《选题指南》中的相关选题进行申报,也可围绕《选题指南》并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专长,在指南框架内自拟具体项目名称。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对象资格

(一)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党校、各级学会(协会或研究会等)、各级社科联、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科学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职科研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可申请。

(三)正式受聘于内地(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及海外研究人员,可根据相关条件申请。

(四)申报单位须具备的条件:①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②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③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④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者,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③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④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⑤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由两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申请;⑥在读博士生在同等条件下需导师签名推荐且导师作为第二负责人(第一推荐人)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一)项目类别

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类别不同,其资格条件、研究期限、资助额度、结项要求等也不同,请申请人结合自身资格条件等认真研究。

)资助经费

重大项目20万元/项;重点项目10万元/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

拨付方式:立项并签订管理合同后,拨付总经费的60%;项目最终成果通过专家鉴定并完成结项验收后,拨付剩余40% 经费。

 

四、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特对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的申请;在研蜀道研究院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申请。

(二)在研蜀道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二)条款之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向2类及以上基金项目(项目)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2类及以上基金项目(项目)结项。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五)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六)多人领衔或参与申报的,须明确一人为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申报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为2人及以上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申请书》中“项目设计论证”部分总字数原则上不超7000字;“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部分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八)立项后凡以本项目名义发表或出版阶段性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唯一标注“蜀道研究院资助项目”并注明课题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结项规定

项目组须以项目名义完成下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项目已拨全部资金退回蜀道研究院。

要求

1. 重大项目资助课题至少在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在《蜀道研究》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 重点项目资助课题至少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 一般项目资助课题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蜀道研究》为四川省教育厅主管、西华师范大学主办的学术期刊,已被中国知网收录,聚焦蜀道及中外古道研究,立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欢迎积极投稿至《蜀道研究》。

4. 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及正文字数。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等,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且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研究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项。重大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正文不少于25万字,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正文不少于20万字,一般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正文不少于15万字。研究成果须达到公开出版水平,提供查重检测报告(全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课题结项后方能出版。

研究期限

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大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申请人须在研究时限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无充分理由不得申请延期。

成果质量

项目研究成果须坚持正确方向,符合学术规范,反映当前蜀道研究前沿动态,达到相关研究领域先进水平。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应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经过专家鉴定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结项流程

研究期限截止日期前,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规范准备结项材料,并按程序提交至蜀道研究院申请结项。

 

、申报受理

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中纸质版请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请勿使用邮政快递及挂号信等方式寄送),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全体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提交,个人直接单独提交申报的不予受理。具体寄达时间、邮寄地址等如下,逾期或不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受理材料

1. 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

2. 电子版材料:以“单位+蜀道研究院项目申报材料”(如:XX大学蜀道研究院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建立文件夹,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书》和以“申请人姓名+活页”(如:XXX活页)命名的《活页》各1份。

3. 《申请书》《活页》请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申报材料(表格除外)一律采用Word版文件格式,请压缩后一次性发送至专用邮箱(shudaoyjy2023@163.com),且须在纸质版申报材料寄达前发送。

4. 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的申报材料,须从蜀道研究院官网(https://sdyjy.cwnu.edu.cn/)下载。

(二)邮寄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西华师范大学行署校区西二楼蜀道研究院,杨老师(收);联系电话:0817-2605096。电子邮箱:shudaoyjy2023@163.com

(三)寄达时间

寄达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17: 30

 

七、诚信纪律

(一)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换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公告和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项目负责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项目已拨全部资金退回蜀道研究院。对结项等级为“优秀”和“良好”的最终研究成果,蜀道研究院享有优先出版权。

(三)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研究成果应确保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的研究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项目须在研究期限截止日期前完成研究任务、提请结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在研究期限截止日期前至少2个月提出申请(已进入结项流程或清理期的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一次(最长可延期1年),延期项目鉴定过关顺利结项后,其结项等次只定为合格等次。延期时间结束后仍未提请结项的,对项目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项目已拨全部资助经费退回蜀道研究院。

 

八、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实申请人填报的职称、年龄、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构成等信息,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蜀道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和项目管理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三)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和本公告相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归蜀道研究院所有。

 

蜀道研究院2026年度项目选题指南

1. 蜀道线性遗产“突出价值”研究

2. 蜀道在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作用研究

3. 巴蜀文化与世界文明对比研究

4. 蜀道档案整理与研究

5. 蜀道文献深度整理与知识库建设

6. 蜀道碑刻、石刻文献的调查与研究

7. 蜀道方志文献整理与研究

8. 三国蜀汉文献整理研究

9. 域外蜀道文献的搜集、整理与研究

10. 蜀道学学科体系构建研究

11. 蜀道线性遗产构成体系与价值载体研究

12. 蜀道关键区段精细化考古调查与研究

13. 蜀道沿线重要遗址遗存调查研究

14. 四川石窟寺发展演变研究

15. 南方丝绸之路文献整理研究

16. 蜀道与其他线性文化遗产比较研究

17. 蜀道与丝绸之路比较研究

18. 蜀道古树名木保护与生态文化研究

19. 四川传统建筑保护研究

20. 四川传统村落保护研究

21. 数字技术在蜀道遗产保护中的应用研究

22. 蜀道三国文化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23. 四川三国遗址遗迹资源整理研究

24. 蜀道文学景观的文旅融合创新研究

25. 蜀道与巴蜀文脉传承

26. 巴蜀唐诗之路研究

27. 蜀道沿线生态文化研究

28. 蜀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护与活化利用研究

29. 蜀道文化IP体系构建与创意转化研究

30. 蜀道沿线民俗文化的整理与研究

31. 蜀道沿线红色文化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利用研究

32. 蜀道文旅深度融合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33. 蜀道文化遗产赋能乡村振兴研究

34. 巴蜀移民文化研究

35. 蜀道研学实践教育体系与课程开发研究

36. 西南交通与近现代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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