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是遵义市层次最高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课题,是衡量一个单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实力和贡献度的重要依据,体现一个单位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人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重要指标。为认真做好遵义市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以下简称“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遵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结合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经世致用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推动支撑遵义发展、研究遵义现象、讲好遵义故事,更好地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推动遵义高质量发展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履行科研和财务审计等管理职能;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抓实全过程管理,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报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5.课题组成员不得多于6人,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研究方向
(一)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聚焦《遵义市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和贵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遵义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确定选题,撰写高质量的咨政报告。重点选题方向面向全国公开申报。
(二)学科与领域研究。申请人也可按照年度课题设置的24个学科门类和2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选题,聚焦社科赋能遵义高质量发展,繁荣遵义哲学社会科学,撰写咨政报告。选题表述要符合课题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避免重复研究。学科与领域研究面向省内公开申报。
四、课题要求
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实行备案制管理。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前期实行备案管理。完成备案后,申报人自行组织开展研究工作。课题研究期限内,实行成果立项即结项制。课题研究完成后,可直接向科研管理单位提出结项申请。成果经审核达到结项标准的,直接予以结项,并根据成效情况评定等级。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并确定等级后,按照相应标准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
(一)研究期限。2026年3月—2026年10月31日。
(二)经费资助。重大课题不高于0.8万元/项,重点课题不高于0.5万元/项,一般课题不高于0.3万元/项,最终以评定等次为准。
(三)成果要求。
1.咨政报告1篇,5000字左右,为最新原创稿件,无知识产权争议。咨政报告要坚持经世致用,突出问题导向,内容具体翔实、针对性强,注重运用新案例、新数据,注重与先进地区的比较分析,所提建议具体明确、切实管用、语言精练,不讲大话、空话、套话。坚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文风朴实、文字凝练的写作规则,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聚焦问题、提管用的对策建议。
2.咨政报告至少获得地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咨政报告转化运用成效大小作为衡量成果质量的重要标准。其中,肯定性批示认定范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2)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3)遵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4)遵义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成果立项,立项即结项。
1.证明材料。申报时,须附上地厅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转化运用情况以及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数据分析、问卷调查、访谈情况等可作为附件。附件能体现研究过程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等次评定。对研究成果非常优秀,影响较大的,择优评为遵义市“十大金策”,予以遵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立项;对研究成果比较优秀,影响大的,择优评为遵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对研究成果优秀,有一定影响的,择优评为遵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立项。同时,通报表扬“十大金策”和优秀成果,并颁发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
五、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杰出人才,特对本年度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二)凡已获得国家、贵州省立项资助相同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不得重复申报遵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遵义市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报备案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备案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课题备案申请:1.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或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2.“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3.2023年以来,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哲社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课题;被撤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哲社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课题。4.《申报备案表》存在填写(装订)错误、不完整、份数缺失、未签字盖章,以及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内容不一致等问题的。5.申报单位不能履行科研、财务、审计管理职能的。6.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7.其他不符合本年度课题申请资格条件的。
(四)申请人提交《申报备案表》后,其课题即视为在科研管理单位备案,本年度社科课题研究期限(2026年10月31日)结束之前,申报人须提交至少1份课题研究成果(咨政报告),延期后(最多不超过3个月)仍未完成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遵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六、申报受理
(一)备案受理:2026年3月30日之前(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受理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奥体路建投大厦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C区220办公室。
(三)邮寄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奥体路建投大厦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C区220办公室(邮编:563000,电话:0851—27224608,熊明通收)。寄达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7:00。
(四)受理材料:
1.签字盖章版《申报备案表》(申报单位可下载后打印)2份。
2.需同步将《申报备案表》电子版报送邮箱:zysk4640@126.com。同一单位的《申报备案表》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WORD文件格式的《申报备案表》,《申报备案表》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
3.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七、诚信纪律
(一)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申报备案表》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市哲社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备案的《申报备案表》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公告、《申报备案表》等相关规定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发表或出版研究成果须按程序报批,先审批鉴定、后发表出版,擅自发表或出版课题研究成果视为自行终止协议,不再进行资助。
八、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科研管理部门要明确目标、精准发力,认真学习课题申报《公告》,熟练掌握申报政策,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逐份签署明确意见后按时上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8〕6号)、《贵州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实施细则》(黔宣发〔2018〕7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黔财教〔2019〕104号)和《遵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遵市宣发〔2025〕1号)有关条款执行。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和本《公告》相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遵义市委宣传部、遵义市社科联所有。联系人:黄文斌、熊明通;联系电话:0851-27618708;0851-27224608。
附件:
1、遵义市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doc
2、遵义市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报备案表(附件2).doc
中共遵义市委宣传部 遵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