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新四军重建军部85周年和新四军纪念馆建馆40周年,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盐城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新四军历史与革命精神研究,现发布2026年度新四军研究专项课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人
1、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纪念场馆以及有关单位从事新四军研究的人员。
2、在校学生申报者,须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3、申报人即课题组负责人应组成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2~5人(不包含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责任单位。
(二)申报课题
1、课题指南只提示研究重点方向,一般不宜将“指南”选题直接作为申报成果的题目,申请人要据此深化细化,自行设计申报课题具体名称。
2、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立项资助或奖励的新四军相关研究课题,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变换类似题目申报年度新四军研究专项课题。发现此类情形,将取消立项和资助。
二、课题指南
1、长征脉络与新四军发展的历史关联及精神传承研究
2、新四军重建军部决策、历程与历史意义研究
3、新四军军事战略与作战史新探
4、华中抗日根据地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
5、新四军人物、群体与精神传承研究
6、新四军相关史料挖掘、考证与数字化研究
7、纪念场馆高质量发展研究
三、课题资助和科研诚信
1、2026年度新四军研究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优秀成果项目、结项项目(无资助)。坚持宽进严出、质量优先原则,经结项评审最终确定,对质量较高成果给予后期资助;对质量达到结项要求的,作为结项项目;对质量达不到结项要求的,将不予结项。
2、资助项目数量和标准。资助项目总数控制在30项以内,根据课题质量确定具体数额。经结项评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资助10000元和5000元项目经费;优秀成果项目给予2000元小额资助。
3、优先资助项目要求。公开发表的课题成果结项评审时优先推荐按资助项目结项,需注明“2026年度新四军研究专项课题项目(课题编号)”,未明确标注的不能作为资助结项材料。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结项评审时优先推荐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通过市级机关各类刊物、简报等规范化渠道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并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评审时优先推荐为资助项目。
4、获准立项的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市社科联和新四军纪念馆获得优先汇编出版最终成果等使用权利。申报人应严格信守科研诚信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确保结项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申报组织
1、课题负责人自行下载、认真填写附件1和2,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新四军纪念馆。同时发送电子稿到指定邮箱。
2、驻盐各大中专院校的项目申报书由各校社科处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实行各高校自行预审程序,其中,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50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0项。
3、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一律A4单面打印,左侧装订。所有纸质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将申报汇总表封面贴于档案袋正面。
4、《申报书》、汇总表等电子文档打包后命名为“XXX(课题负责人)—2026新四军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sjyjzx2024@163.com。
5、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逾期不候。
五、课题结项
1、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改变选题和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拖延研究期限。对不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将作不予结项处理。
2、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正式出版物等。其中,研究报告和论文字数5000~15000字。
3、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159号新四军纪念馆新四军研究中心;电话:(15195128378,0515-8833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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