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兰州大学合作框架协议》,2026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设立12项课题,委托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研究中心现面向省内外进行课题公开申报。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党中央关切、学术理论界关注、实际工作需要的课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贡献理论智慧与学术力量。
二、申报选题
1.地方立法的功能定位与实践路径——基于“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范式构建和质量保障机制的研究2.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背景下地方法治建设探析3.新兴领域重点难点立法问题研究——以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为例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研究5.备案审查中党规与国法的衔接协调机制研究6.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路径探索7.人大执法检查的流程优化与实效提升研究8.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两个联系”的实践考察9.实践驱动与创新赋能: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10.边区民主议事实践:陕甘宁边区华池县参议会案例解析11.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甘肃实践与启示12.新时代数智技术赋能基层人大建设的实践成效与经验总结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应为省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2.课题申报人须确保填报信息、支持材料、研究成果等真实准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等。3.不得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成果申报,也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成果申报。4.有意申报者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扫描为PDF电子版,发至qgcrmmz@163.com。
四、结项要求与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名单确定起开始,至2026年10月25日结束。课题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并报送成果。报送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0月25日。2.课题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可以改变研究主题。3.课题结项提交材料应包括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和成果要报。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可以多样,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著、论文等,成果字数不少于1万字。成果要报应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咨询性的内容,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文字朴实精炼,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省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研究采纳,或者报省委或有关决策部门参考,成果要报字数为3000字左右。4.课题结项成果提交后,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和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进行评价,确定评审结果。5.按期结项项目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颁发结项证明。结项审核不合格项目可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或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评审;二次评审仍不合格项目将予以撤销。
五、经费支持及拨付方式
1.按照完成质量好、较好、一般的标准,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提供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课题支持经费。经费拨付采取分期方式进行,立项后预付5000元前期经费,评审通过结题后拨付余款。2.课题支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在经费资助限额内,合理分配和使用经费。经费的执行情况将作为评价项目实施情况的重要参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解老师联系电话:0931-8912941
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2026年5月15日
附件1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委托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