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冈研究院成立于2021年,是专门负责云冈石窟保护、研究与管理工作的研究机构,并于2023年成为“云冈学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依托单位。自成立以来,云冈研究院坚持科研立院,聚焦云冈学学科建设与发展、文物保护与传承利用、文化遗产展示与传播,实行跨学科、多学科合作与交流,开展基础理论与应用实践的创新研究,致力于构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且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云冈学研究科研基地。现依据云冈学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开展2026年度“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的申报工作,诚邀各界学者积极参与。
现将2026年度“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申报事项公示如下:
一、选题思想
(一)2026年“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云冈学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云冈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申报“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较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紧扣学科建设前沿动态,具有较高的主体性、原创性和学术思想性;应用研究要以云冈学学科发展为导向,具有现实性、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选择优先支持青年学者。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鼓励申请人联合云冈研究院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并在申报书中明确合作研究计划。
三、申报须知
(一)“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的设立,旨在鼓励申请人围绕云冈学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本次开放课题的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申请人也可根据“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课题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拟从考古调查与研究、历史与艺术研究、文物数字化、文物保护与利用四个类别,共遴选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7项。重点课题补助不超过8万元,一般课题补助不超过2万元。经费拨付至申请人依托单位账户。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严格按照依托单位经费使用要求,合理支出经费,对违规使用经费造成的后果负全责。
(三)“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为2-3年,应用实践研究为1-2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除确有特殊需要的重大课题攻关外,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最多不得超过2次。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在研其他涉及“云冈学”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
2.在研“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
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本课题。
4.立项后凡以“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5.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须按照《“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
6.获准立项后,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结项成果包括:专著、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7.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结项需进行现场答辩,通过答辩的发放结项证书,最终结果以云冈研究院官微公布为准。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书需从云冈研究院官网下载。《“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申报书》(下简称“《申报书》”)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二)纸质版《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云冈研究院历史与民族融合研究中心科研办。同时电子版《申报书》提交至邮箱:YGyjykyb@163.com,邮件标题应为:2026年“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申请人姓名+单位。
(三)云冈研究院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评估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与应用价值。最终评审结果将于2026年9月1日前通过云冈研究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成果管理
(一)课题立项后年中设置中期考核,完成期满后1个月内,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成果、论文、报告、技术方案等)、经费决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重点课题结项需在北大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申报一般课题需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高质量论文。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3万字,可以不发表。
(二)云冈研究院在课题研究期限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结题验收,通过学术委员会评定后方可结项。
(三)课题验收未能通过答辩的,允许课题负责人在6个月内对成果进行修改,之后重新申请审核;重新审核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并进行公示,要求课题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退回科研经费,且3年内不得申请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
(四)发表成果时,要求云冈研究院署名在前,作者原工作单位署名在后;须标注“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相关数字化资料、研究报告、实物成果等由我院统一管理、共享使用,申请人不得擅自对外转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轩鑫
电话:18101204548
邮寄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云冈镇东街1号云冈研究院历史与民族融合研究中心科研办
附件1: 2026年度“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2: “云冈学研究”开放课题选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