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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科2026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探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江西省法学会联合江西省社科联开展2026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研究(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南

1.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阐释及丰富发展相关研究

2.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研究

3.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4.司法职权配置与运行机制研究

5.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法治政府构建相关问题研究

6.法治化营商环境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7.涉外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8.乡村振兴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9.信访法治化及相关问题研究

10.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与法治江西建设融合研究

11.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

12.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法治保障

13.江西特色产业、本土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法律问题研究

14.民间纠纷引发严重暴力犯罪等社会治安防控重难点问题研究

15.数智时代刑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16.物业纠纷、彩礼返还纠纷、融资租赁纠纷等相关民商事法律问题研究

(说明:允许申报者紧扣以上选题指南,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对策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省委、省政府“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聚焦2026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服务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具有实践价值。

2.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个课题设一名课题负责人(即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课题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实践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前期研究成果。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必须能提供开展研究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并承担课题项目的管理责任和信誉保证。

4.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和其他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各类专项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6月1日以前的可以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凡弄虚作假,不遵守《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者,一经发现查实,未来三年取消申报资格;已立项者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三、有关要求

1.“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6个,每项经费1万元。完成时必须达到《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结题标准。

2.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另需提炼其核心精华内容,形成3000字左右的应用对策性内容摘要。

3.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获得立项后须在三个月内提出阶段性成果,申报人应考虑前期研究基础,对课题完成时间有所把握。

4.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PDF版本发送至省法学会邮箱:jxsfxh@126.com,发送时请备注“课题申请”字样,课题申请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联系人:陈 斌,15979376672,0791-88910858。

附:1.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江西省社科规划办   江西省法学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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