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服务法治西安、平安西安建设,西安市社会科学院、西安市法学会共同组织2026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我市“八场硬仗”“十个聚焦”重点任务,密切联系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服务西安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学智力支持。
二、选题指南
1.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风险管控评估规范构建研究;
2.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的西安实践;
3.西安市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4.西安生态环境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法治化研究;
5.西安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公安法治保障研究;
6.西安市加强综治中心建设提升矛盾纠纷防范依法化解能力研究;
7.西安市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8.西安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版权保护研究。
2026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类别为应用对策研究。申报时应严格遵循指南题目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西安行政区域内,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必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3.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包括课题主持人在内),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具有相关研究背景的人员开展联合研究。
4.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5.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承担过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6.课题的结项条件是研究成果须公开发表;或者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或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并出具采纳证明;或者在省、市党委政府或部门主办的刊物、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表。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简称《立项申请书》)及《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立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本人签名。申报时须提交《立项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3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非pdf格式)。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选题指南、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统一填写本单位《2026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并汇总纸质及电子资料。《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请登录邮箱sfxhhj@163.com(密码:Sfxh0850)进行下载。
3.请将本单位审查合格并已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至西安市法学会学术研究部,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9号。所有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asfxhxsb@163.com。
申报课题电子版汇总要求:
一级文件包:单位名称
二级文件包:课题主持人姓名
二级文件包内包含两个文档: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五、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市社科院和市法学会共同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市法学会进行立项公示,市社科院颁发《立项证书》。
六、有关要求
1.课题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截止。
2.申请者应遵守《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2026年3月修订)》及相关规定。
3.课题应自立项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未按课题完成期限提交研究成果,视为验收不合格,未拨付的课题经费不再拨付。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联系人:呼醒宇
联系电话:67091382 15129952515
附件:1.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2.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3.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西安市法学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