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辽宁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精神,搭建跨学科研究交流平台,汇聚社会各界智慧力量,提升协会服务会员能力,推动我省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经主管部门同意,辽宁省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协会决定开展2026年度课题研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协会。
二、参加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及其所属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校和街道社区等机构开展,各机构管理干部、研究人员、教师、大学生、社会工作者等均可参加。
欢迎申报者以协会会员身份参与活动,课题申报同时可履行入会程序,协会将提供快捷入会通道。
三、课题指南
(一)科研课题选题方向
科研课题研究领域围绕儿童福利、儿童发展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包含社会保障与福利、社会工作、心理精神健康、教育与发展、公益慈善、残疾康复、司法保护、家庭(家长)教育和社会协同等多个领域。指定选题详见附件,申报人也可以在上述领域中自选题目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应为论文、专著或标准等形式,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专著不少于10万字,标准不限字数。
(二)资政建议选题方向
资政建议围绕全省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制度建设、服务体系、重点群体、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指定选题详见附件,申报人也可以在上述领域中自选题目提出资政建议。课题研究成果应为调研报告、资政建议等形式,字数不少于3000字。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阶段(2026年10月25日前)
协会发布通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书》《入会申请表》(自愿入会者),经所属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带有签字盖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的DOC版申报材料发送至课题申报邮箱。
(二)立项阶段(2026年10月30日前)
协会对申报人报送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活动条件申报的予以立项,并进行公示。
(三)评审阶段(2026年12月10日前)
申报人按要求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协会将收到的研究成果按学科和领域分类,委托评审专家进行双盲评审,按程序确定等次和获奖名单。
(四)结果发布与表彰(2026年12月30日前)
通过协会公众号等平台公示评审结果,优秀论文和研究报告可编辑出版,优秀资政建议和地方性标准(团体标准)草案向辽宁省民政厅报送。向获奖者颁发结题证书和采纳证明。
五、成果应用
(一)课题研究成果
课题成果按照教研组、行业从业组、学生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择优汇编为《2026年度辽宁省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研究文集》,视情况公开出版。成果可由申报人署名,并标注课题项目名称。
(二)资政建议成果
资政建议成果按类别评选若干“辽宁省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优秀资政建议”,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资政建议将汇总报送辽宁省民政厅和各市民政局,获得采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采纳证明。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地方性标准(团体标准)草案,可申请由辽宁省民政厅列入2027年度标准制订计划。成果可由申报人署名,并标注课题项目名称。
六、相关要求
(一)诚信科研
1.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实内容不予立项,立项后发现的立即终止项目,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申报材料及研究成果必须为原创,未经公开发表,严禁一稿多投、代写代发等行为,成果查重率不得超过30%。如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申报要求
1.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意愿加入协会的申报人可在申报课题同时提交入会申请表。
2.请申请人于10月25日24时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申报邮箱lnbbxb@163.com,邮件主题为:儿童+项目类别+单位+姓名,PDF和DOC版申报书(含匿名)、会员申请表等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1.《2026年度辽宁省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2.《2026年度辽宁省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实名,匿名)
3.《单位会员登记表》
4.《个人会员登记表》
协会简介
辽宁省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协会成立于2024年4月,是由热心于儿童关爱保护的学者、专家、社会组织、儿童福利机构等个人与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以为留守(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全方位关爱与保护为宗旨。整合各界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指导、心理关爱、法律援助,儿童帮扶、关爱、救助和保护服务,回应儿童生存性与发展性需要。搭建沟通平台,提供专业培训,组织论坛、交流活动,提升会员能力,维护会员权益,推动儿童关爱保护事业的持续发展。